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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市]关于2006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告

2005-10-24 16:40  【 】【打印】【我要纠错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事厅关于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05]49号)精神,2006 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5月20日-21日进行。为了保证本次考试的报名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考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一)报考的会计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作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财政部、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

  (六)上述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2005年12月31日)。

  (七)如考试报名资格有弄虚作假的,将按全国会计考办会考[2005]7号文件《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处理。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05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节假日照常)

  2、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应按公布的报名日期和要求,携带我市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IC卡、二张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版照片,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考试报名资格的审查将采用由电脑程序自动对报考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IC卡中所列信息进行判断的方法,若考生IC卡中内容有错(学历、会计工作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专业资格等)的应及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原件于考试报名前(十月二十五日止)到行政审批中心二楼财政窗口(电话:63493438)办理更正手续,否则由于IC卡内信息错误造成错报,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凡上年报名参加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单科合格的考生,还必须携带上年准考证,以便核对档案号等有关信息。

  3、报名地点:中华会计函校吴江分校(松陵镇江兴路243号)

  四、考试报名收费统一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文件规定执行,为52元/一门。

                                                                          吴江市财政局
                       
                                                                            200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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